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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丐帮陆昆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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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畅通无阻,离京师越来越近,曹谨行也越来越戒备。

这帮戏伶楼的这么沉得住气,八成是在憋大招。

果不其然。

第二天下午,曹谨行刚进保阳郡地界,就感觉自己被人跟踪了。

这里距离京师顺天府只剩不到半天行程,再近就是天子脚下,容易闹大,已经算是入京之前最合适的伏击地点。

曹谨行若无其事地驾马一拐,进了官道西南侧的密林。

身后那人离得较远,一边悄悄跟踪,一边留下标记,等其他人过来汇合。

他脸上戴着狗面具,赫然是戏伶楼十二生肖杀手团最擅长寻人的“搜魂狗”。

两天前,他们没在潞安府堵住曹谨行,当天安排人手把守入京各大要道。

曹谨行顾及伏击,要绕路远行,他们毫无顾忌,以最快速度赶回,终于抢先一步封死关口。

搜魂狗身怀秘术,鼻子非常灵敏,比一般的狗还灵,嗅觉范围可达两到三公里!

曹谨行骑马一出现,他就知道了。

“看你往哪跑!”

搜魂狗胜券在握。

但跟着跟着,他忽然感觉不对,那马的速度慢了下来。

他越发小心,缩在大树上,扒开繁密的枝叶往下一看,马还在,马背上的人却消失了……

不对劲!

搜魂狗鼻子不断耸动,闻着空气中残留的味道,心想:还在附近啊?怎么回事?他发现了?还是在哪出恭?

“你在找什么?”

忽然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。

搜魂狗汗毛直竖!

亏他身经百战,二话不说拔刀往身后砍!

他快,曹谨行比他更快,随手一指点在他腰后命门穴,而后拍出一掌!

《玄天连剑指》剑气摧枯拉朽,破坏丹田,《排云掌》掌力霸道无双,震碎骨骼!

受了这两下,搜魂狗人直接飞了出去,狠狠撞在对面一棵粗树上,整个人软成了一滩烂泥!

“噗!”

搜魂狗大口吐血,软绵绵倒在树下,面具下的脸满是惊骇!

曹谨行轻飘飘落地,大步走到搜魂狗身前站定,蹲下来,看着他:“谁派你来的?”

搜魂狗咬牙硬挺,一声不吭。

“呵呵。”

曹谨行笑了:“我就喜欢嘴硬的,按理应该给你来套《分筋错骨手》,但那太温和了,我刑讯逼供一般不出手,不是嫌累,主要是怕人顶不住……”

曹谨行骈起剑指,双指转为森冷的冰蓝色,周围寒气大涨!

“这叫《玄天连剑指》,它有两种用途,一种是你刚才受的剑气,还有一种就是指力。

人周身三十六个死穴,一般指法点中也就是软麻昏眩,但被这种指法点中,寒毒入体,生不如死!你确定不说?”

“……”

搜魂狗眼中露出恐惧的神色,但还是紧抿着嘴唇,一言不发。

“很好。”

曹谨行一指点在他膻中穴,瞬间,寒气沿穴位侵入五脏六腑!

搜魂狗双眼激凸,感觉中指之处宛如火烧,其他地方却是寒冷刺骨,像是有几千块刀片在割,痛不欲生!

曹谨行脸色阴沉,声调转冷:

“说!”

“……”

搜魂狗顶不住了,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,他强忍着剧痛,道:“是……是小主人……严……严绍庭……”

当日,杨千乘的飞鸽传书落到严府时,严嵩、严世蕃父子正在内阁议事,府中只有严绍庭当家。

近几年,严绍庭长成,官居镇抚司千户,无论实力还是势力都有一定基础,严世蕃开始为他铺路,将戏伶楼的部分力量调到他麾下。

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,权当练手,即便都玩没了,也无关大局。

严绍庭很享受这种掌控黑白两道的快感,愈发无法无天。

他一看信中千年火龟就动了心。

爷爷快七十了,他是严家擎天一柱,只要他活着,当今圣上就离不开他。

何况,近些年,严家一家独大,朝堂之上说一不二,借助皇帝纵容,把那些清流杀的片甲不留。

嘉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,滋长了这祖孙三代的野心。

严嵩毕竟年老,还能克制,严世蕃和严绍庭已经克制不住。

严世蕃甚至敢干出让户部强压藩王岁赐的勾当,逼着人家凑钱讨好才发放。

虽然有嘉靖本身不喜的原因,但这嚣张程度已可见一斑。

严世蕃对皇帝的亲儿子看不上,他儿子更胜一筹,现在都敢对皇帝本人的贡品下手了。

“作死!”

曹谨行都无语了。

严家的立身之本是“一意媚上”。

你能这么嚣张只是因为合了皇帝的心意,他吃大头,不介意你们这些帮他办事的吃小头。

现在居然敢把手伸到他盘子里……

他就说,严世蕃干不出这么蠢的事,原来是他儿子干的……

“来的是谁?”

“十二……十二生肖……”

“意思是,除了你这只狗,还有十一个是吗?报他们的武功,我让你痛快一点。先说老鼠吧。”

“他会……”

搜魂狗拖长了声音,眼中闪过一丝奸计得逞的兴奋:“……遁地!”

一道刀光从地下杀出!

来的是十二生肖“遁地鼠”,他学自东瀛,会忍术“土遁”,能快速在地下穿行。

遁地鼠跟搜魂狗是一起来的,只不过一个在地上跟踪一个在地下潜行。

搜魂狗败得太快,他来不及救援,就躲在地下埋伏,等待一击必杀的时机。

现在,机会到了!

遁地鼠蓄力爆发,用出了自己最强最快的一刀!刀光绚烂,他仿佛看到了曹谨行人头落地的场景!

那双三角眼中不禁流露出兴奋。

但就在那一刹那。

曹谨行动了。

“我知道。”

他对身后的攻击一点没意外,连头都没回,【雪魄】瞬间出鞘,在电光火石之间出剑再收剑——半空中,遁地鼠的脑袋没了。

“接着说。”

曹谨行冷眼盯着搜魂狗,语气古井无波,好像随手杀了只鸡。

“??!”

搜魂狗眼睛瞪得像铜铃,越过曹谨行的身影,他看到了遁地鼠飞在天上的人头,那张嘴张的能吞下鸡蛋!

噗通!

遁地鼠握刀的身子直挺挺倒地,那颗圆溜溜的脑袋像球一样滚到搜魂狗脚下。

“!!!”

搜魂狗吓得全身颤抖!

他差点抽过去!

到底我们是杀手还是你是杀手?

怎么感觉你杀人比我们还熟练!

“快说!”

曹谨行不耐烦了。

搜魂狗一个激灵,赶紧把剩下十个人的武功路数都说了——他肯定有隐瞒,曹谨行不以为意,就当参考而已。

等他说完,一掌送他上西天。

也算帮他解脱了。

“真麻烦啊。”

曹谨行拄着剑站起来,叹了口气:“狗日的严绍庭,专门给我添堵……”

“那……用不用帮忙?”

忽然,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。

曹谨行看向东南方的一棵大树,树上坐着个穿破衣烂衫的青年乞丐,二十五六岁,腰间别个红葫芦。

他的敛息术非常高超,两个杀手都没发现他。

曹谨行也只是凭敏锐的直觉和若有所无的气机才查觉有这么个人。

他的衣服很破但很干净,看着他的时候满脸笑容,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。

“我也喜欢给别人添堵,尤其是给严家添堵。”

乞丐跳下大树,坠地时发出砰的巨响,甩手扔出腰间酒壶。

他的手法绝妙,看似轻描淡写,其实蕴含着浑厚内力,曹谨行不以为意,随手接过,轻松卸力。

乞丐竖了个拇指,更高兴了。

“厉害,兄弟。”

他笑道:“在下丐帮陆昆仑。你手上拿的是我新买的‘君莫笑’,这第一口让给你了。”

曹谨行拔开塞子,仰头喝了一口,咂咂嘴:“还不错。”

“还不错?”

陆昆仑睁大眼睛:“这可是君山特产美酒,远近驰名,金字招牌,我特意让人大老远带来的,居然只是还不错?”

曹谨行道:“比天香楼的花雕差点。”

“天香楼?”

陆昆仑眼前一亮,想起来了:“是那几坛三十年份的花雕吗?那确实比不上。”

曹谨行奇道:“你喝过?”

陆昆仑点点头:“我偷过。”

“……”
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也许他会收吧。
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“慢着!”
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“一二三……”
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“噗!”
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第二十七章 丐帮陆昆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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